【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8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2018级及以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文件中的附件4: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67号)文件执行

2.201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大校〔2018403号)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大校〔2019188号)文件执行;

3.各学院需按去年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工作部201913)文件要求,将去年制定好并公示的相关实施细则于9月9日报研工部备案,同时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调整并制定新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公示,以满足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的工作需要,924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501)备案。

二、评定类别及要求

(一)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1.9月16日前:完成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

研究生班级民主评议(G1′)计分表见附件7。

2.9月23日前:完成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学院范围内公示。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9月23日前:完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公示和申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定依据,组织开展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学习学校评奖评优文件,理解掌握文件精神。评奖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务必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评奖评优的“公开、公平、公正”。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先进个人各学院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3

3.科研论文情况,只填写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主要社会工作,须填写现任职务或从事的社会工作,并标明任职时间段。获奖情况,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以上填写内容时限均为2019-2020学年(2019.9.1-2020.8.31),务请各学院严把审核关。

4.各类奖学金和先进个人在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之前,各学院须通过多种途径(比如在学工橱窗、学生社区橱窗和学院主页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公示内容。如在公示期间,学生存在异议的,学院应及时做好释疑、处理工作。

5.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并确保报表中学号和姓名等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6.未尽事宜及各学院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沈阳阳,电话:88780085

四、报送材料的种类及时间

1. 《××学院20192020学年2017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4)、《××学院20192020学年2018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5)及《××学院20192020学年2019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电子稿;

2.《研究生个人填报表》(附件8)纸质稿;

3. 《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9)纸质稿、电子稿。

所有纸质稿须经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9月24日前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稿发送dwygb@ujs.edu.cn。各学院须将所有参加素质综合测评学生的汇总表(格式同评奖评优汇总表)同时上报。另须将本院下一年度评奖评优相关实施细则于924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501)备案,电子稿发送dwygb@ujs.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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