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04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和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聘工作包括: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包括学校聘用的境外人士(非中国国籍、港澳台居民):依据1.1关于印发《江苏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江大校〔2016〕567号)1.2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2个文件的通知(江大校〔2020〕31号)1.3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正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江大校〔2020〕32号)条件,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聘任)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大校〔2018〕001,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3. 高级职务聘任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教学型资格教授聘用办法》的通知>(江大校〔2018〕209号)文件规定,申请教学型资格教授聘用

二、材料准备工作

1.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认真填写相应的评审表(申报表)、业绩一览表;

2.申报人员按照《个人材料申报的内容及要求》准备个人材料(一人一袋),报送所在单位。

3.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个人成果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江苏大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江大校〔2018〕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师德师风考核。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鉴小组,对本年度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填写《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鉴表》(整合在评审表内),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5.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确定考核等级,给出具体翔实的推荐意见,并填写《江苏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注:申报人员在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工作

1.请各单位于422-423期间内将①《江苏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情况汇总表》、②《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③《江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④《各单位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⑤个人申报材料等报送三江楼204房间。

注:除评审表和论文原件外,其他复印件材料一律要求单位审核人签名盖章上报,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各单位具体报送时间及顺序安排见附件1

2.上述材料中①②③④项表格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在收齐材料报送之前,打包(压缩)发送到hr_ujs@126.com,邮件主题样式:[2020高级职称]**学院申报材料

3.凡不符合申报政策或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按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一经抽出不再退回

为了保证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安排,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特别提示:

根据档案归档材料要求,《评审表》必须是A4大小,即A3正反打印、中缝装订,请注意。申报人员请加咨询QQ群:476877767

人事处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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