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下同):
中期检查是研究生教育质量关口前移的重要环节,对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整改、保证论文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为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已完成,拟2020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
2019年9月。
三、检查内容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包括:
1. 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相符。
2. 学位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学术价值。
3. 目前存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 下一步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
5.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情况。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采取研究生自查、导师协查、学院主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3. 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良、合格、不合格。检查成绩作为相关论文能否进入送审答辩环节的依据。
4. 各学院要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5.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纸质版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LB@ujs.edu.cn),在2019年10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质量办。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各类别研究生应参加检查人数(预计毕业生数)、实际参加检查人数、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不合格名单及不合格原因、是否存在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不符的情况、其他特殊情况及处理意见等。
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6日